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
发布日期:2026-01-27

    根据2020年9月1日施行的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,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就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如下:

2025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

序号

危险废物

名称

危险废物代码

危险废物

产生环节

危险废物特性

危险废物去向及污染防治措施

备注

1

HW17表处理废物

336-055-17

生产过程中

产生

重金属/毒性

1、委托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,全年共计委托处置13.617吨;

2、所有危废按照环保要求分区贮存,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志和三防措施。


2

废油

900-006-09

生产过程中

产生

油水混合物/毒性

1、委托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,全年共计委托处置24.857吨;

2、所有危废按照环保要求分区贮存,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志和三防措施。


3

着色探伤液

900-019-16

生产过程中

产生

毒性

1、委托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,全年共计委托处置48.327吨;

2、所有危废按照环保要求分区贮存,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志和三防措施。


4

沾染物

900-041-49

生产过程中产生

毒性/传染性

1、委托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,全年共计委托处置8.259吨;

2、所有危废按照环保要求分区贮存,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志和三防措施。


5

酸碱槽渣

336-064-17

生产过程中

产生

重金属/毒性

1、委托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,全年共计委托处置0.143吨;

2、所有危废按照环保要求分区贮存,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志和三防措施。


6

化学品

900-999-49

生产过程中

产生

腐蚀性

1、委托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,全年共计委托处置2.651吨;

2、所有危废按照环保要求分区贮存,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志和三防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