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2024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
发布日期:2025-06-05

    根据2020年9月1日施行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,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就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如下:

2024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

序号  危险废
 物名称
  危险废
  物代码
危险废物产生环节 危险废物特性 危险废物去向及污染防治措施 备注
1 HW17表处理废物 336-055-17 生产过程中产生 重金属/毒性 1、委托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,全年共计委托处置13.745吨。
2、所有危废按照环保要求分区贮存,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志和三防措施。

2 废油 900-006-09 生产过程中产生 油水混合物/毒性 1、委托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,全年共计委托处置7.388吨。
2、所有危废按照环保要求分区贮存,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志和三防措施。

3 着色探伤液 900-019-16 生产过程中产生 毒性 1、委托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,全年共计委托处置28.959吨。
2、所有危废按照环保要求分区贮存,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志和三防措施。

4 沾染物 900-041-49 生产过程中产生 毒性/传染性 1、委托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,全年共计委托处置5.79吨。
2、所有危废按照环保要求分区贮存,并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志和三防措施。